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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措施》
日期:2021年12月27日 13:07  发布人:山东省审计厅  浏览量:

近日,山东省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健全内部监督体系为重点,以加强监督检查为手段,提升机关自身建设水平,有效发挥内部监督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措施》规定,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每年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加大检查抽查力度。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常态化内部审计监督机制,每2年组织对机关内部开展1次内部审计,重点审查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审计专项资金管理以及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情况,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深化审计组廉政监督,压实审计组组长廉政责任,加大审计组内部监督力度。加强廉政回访,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审计人员筑牢廉政防线。

同时,严格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坚持管用好用、便于操作原则,编制机关内部控制手册,细化明确预算、资产、合同、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的业务范围、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控制措施等,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管控经济风险。加大财务监督力度,确保各项经济活动依法依规、安全规范运行。加强对下监督指导,每年组织开展对市县审计机关财务检查,重点检查省级审计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推动提升全省审计机关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水平。

此外,该《措施》加强市县审计机关财务检查与市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统筹安排,3年内实现对市级审计机关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全覆盖。畅通监管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加强工作联动、信息互通,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合力。